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单位职责
2.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预算表
1.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收支总表
7.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收入总表
8.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支出总表
9.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基本支出总表
10.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
14.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
16.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单位预算
(一)党建工作职责
合肥老年大学坚持政治建校的原则,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常抓不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学校临时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合肥市老教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市老教委各项工作和相关制度的执行和督查。
负责市老教委决定事项的落实和督察。
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老教委和老年大学的工作。
负责全市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的落实,组织、协调、推动老年教育事业的发展、巩固、提高。
负责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老年大学、老年学校的办学经验和管理方法。
负责全市老年教育的宣传推广,扩大社会影响,拓展老年教育的覆盖面和老年人的入学率。
负责起草、审核和印发老教委的文字材料,做好全市老年教育的信息交流工作,为老教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负责中国老年大学协会、安徽省老年大学协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的承办和落实。
负责组织全市各老年大学校际间经验交流与信息沟通。
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老年教育的学术、理论和教学研究。
负责上下级单位来文来函来电的收发、登记、传递、交办和建档等工作。
负责老教委学习材料、会议材料准备等,做好保障工作。
负责老年教育工作者的培训工作。
负责老教委的来信来访的接待,老教委印章的管理使用等日常工作。
负责老教委组织的有关工作的考核、评比事宜。
负责组织开展与外地的交流与合作。
负责老教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校领导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老年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老年学员参加学习和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
负责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市老年教育工作情况,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全市老年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起草有关工作报告和老年教育有关调研报告,协助主管部门加强和促进全市老年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服务管理、规范办学、教学研究、教材建设、工作人员和教师培训等方面工作,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发挥学校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市各级老年大学(学校)给予业务服务。
完成中国老年大学协会、省老年大学协会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协助老教委做好全市老年教育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其它工作。
(四)校办公室职责
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具体行政事务的管理。办公室主任负有领导责任。
负责人事管理具体工作,承担聘用人员的聘用考核、合同签订、年终考评、工资表制作等;管理人事和文书档案。
负责校长会议和校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的议题综合、会议通知以及记录和整理;承担学校有关行政公文的起草、打印、分发;报刊、来信的登记和分送。
承担学校的财务管理,执行财经纪律,编制经费预算,监督财务运行和结果。
负责学校印章的管理。
负责本校固定资产的登记、基本设施的管理。
负责车辆、办公设施和教学设施的使用、维修与管理。
负责本校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管理。
负责本校对外会议的后勤筹备以及外来人员的接待。
负责本校办公用品的购置、登记和管理。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教务处职责
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对本校教学活动的管理。教务处主任负有领导责任。
制定教学计划,负责专业设置、课程安排、班级层次和学制安排,安排各学科教学日程,检查教学进度,进行教学评估。
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组织招生工作,选购和发放教材,配备有关教学参考资料。
负责教学设备及教学资料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教材、教学用品及有关耗材的使用和保管,严格出入库登记。
填写教学日志和大事记,做好学籍档案和教学档案的统计、整理。
负责推荐、选聘和考核授课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师人才后备库,组织优秀教师评选活动。
组织教务员抓好各自分工的专业或班级的管理。
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课外教学活动。
组织各专业学员作品的选拔、参展或发表,开展教学成果的汇报和宣传活动。
负责召开教研组会议,交流教学经验。
组织建立班委会,指导班委会工作,组织优秀学员和优秀班长评选活动。
负责学员社团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宣传处工作职责
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工作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本校老年教育的宣传报道、理论研究、老年教育信息收集整理。
宣传老年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教学成果、教师和学员风采、老年教育工作成果及老年教育工作创新举措等。
负责本校精神文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的落实与宣传。
加强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协调与联系,负责做好本校的宣传新闻报道工作,负责老教委、老年大学在合肥晚报和相关新闻媒体专栏专刊的组稿、审稿、协调、刊登等相关工作,扩大老年教育宣传面和覆盖面。
会同本校其他处室,负责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屏的建设、运用、维护与管理工作。
负责承办与全国各地老年大学的信息交流和资料交换工作。
开展教学管理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先进办学经验和办学理念,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认真做好本校老年教育理论研究等资料的整理归档、立卷成册等工作。
遵守国家、省、市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合肥老年教育》的征稿、编辑及出版发行、年检工作。每年出刊四期,刊物印好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邮送工作。
在编委会领导下,《合肥老年教育》实行主编负责制。凡重要稿件经责任副主编审核后,报送主编审阅定稿;每期所有稿件、编辑校对工作完成后,由主编审查签字后付印。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合肥桑榆文学会”的日常工作。
(七)财务管理规定
办公室负责人负责领导、组织单位会计工作,负责审核财务收支、财务报告,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责任,确保各岗位互相制约和监督。
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个人兼任。会计和出纳不能兼任固定资产管理员。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账目的登记工作。审批人不能兼任业务经办人、会计、出纳或固定资产管理员。
学校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学费收入、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必须统一管理,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学费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属于单位的收入,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
预算申报由办公室根据市财政部门预算要求和本校实际开支情况下达预算申报计划,汇总并初审各处室上报的预算计划,编报年度预算方案,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预算指标下达后,各处室要严格执行预算计划,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因特殊情况需要追加经费的,由相关处室写出经费申请报告,经办公室审批并报校领导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合肥老年大学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合肥市老教委办公室,校领导办公室,校办公室,教务处及宣传处。
2021年度合肥老年大学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肥老年大学实有各类人员30人,其中在职 30人、离休 0人、退休0 人。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坚持持久战,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制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三是做好保障工作。
(二)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进一步发挥学员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深入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三是结合新校区建设,与网家家平台合作推进思政、时政、法治及省情市情等公共课程建设,
(三)坚持规范办学,着力提高办学质量
一是编印出版《教学大纲》;二是加强日常教学督导;三是积极对标长三角发达地区先进老年大学,加强区域间合作,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办学水平。
(四)坚持线上教学,拓展远程教育
一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继续在网家家平台开展直播教学,组织老年学员开展线上学习;二是录制好精品课程,按照学员需求和远程教育课程特点,科学设置录制课程内容,打造远程教育精品课程;三是积极探索多渠道合作,拓宽远程教育渠道。
一是继续举办好校园文化艺术节、书画摄影手工艺展、太极拳(剑)等活动;二是推进学员社团建设,实现“老有所为”;三是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开展好适合老同志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努力引导广大老同志坚持跟党走的决心不动摇。
(六)坚持舆论先导,扩大宣传阵地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开拓老年教育事业的新格局。全面回顾老年教育“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 “十四五”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目标;二是利用现有高校和各级教育系统教育教学资源为老年教育服务;三是加强对老年教育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四是继续办好《合肥日报》《合肥晚报》专版等和《合肥老年教育》刊物,完善微信公众号、校园门户网站、远程教育线上直播网络平台;五是完善和巩固现有“基层示范校”创建成果。
(七)坚持后勤先行,实现保障有力
一是加强新校区建设;二是加强新校区规范管理;三是加强安保,坚决做到安保工作不留死角;四是加强新校区物品登记造册工作;五是加强食堂与车辆管理。
第二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表
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预算表由以下16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一)单位预算表
1.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2)
3.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3)
4.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4)
5.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收支总表(附件表6)
7.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收入总表(附件表7)
8.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支出总表(附件表8)
9.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情况表(附件表13)
14.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4)
(二)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汇总表(附件表15)
16.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市本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明细表(附件表16)
第三部分 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793.9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93.99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793.99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万元,占0.07%;教育支出5790万元,占99.93%。
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266.76万元,下降47.62%。主要原因:一是合肥老年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已完工;二是门球场改造项目结束。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93.99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减少5266.76万元,下降47.62%,主要原因:一是是合肥老年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已完工。;二是门球场改造项目结束。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9万元,占0.07%;教育支出5790万元,占99.9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3.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5.3万元,下降91.9%,主要原因是门球场改造项目结束。
2.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2021年预算5790.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451.46万元,下降48.49%,主要原因:是合肥老年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已完工。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5.1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1.46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1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合肥老年大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收支总预算5793.99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务服务支出、教育支出。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收入预算5793.99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比2020年预算减少5266.76万元,下降47.62 %,原因主要是合肥老年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已完工,门球场改造项目结束。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合肥老年大学2021年支出预算5793.9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266.76万元,下降47.62%,原因主要是合肥老年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已完工,门球场改造项目结束。其中,基本支出195.17万元,占3.3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598.82万元,占96.63%,主要用于老年大学事业费,老教委工作经费,新校区建设后期工程、二期建设工程。
九、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合肥老年大学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99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该项经费本年未安排。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经费开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合政办〔2014〕8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合财行〔2015〕64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学校教学交流,新校区来访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99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合办〔2020〕16号)等相关规定。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99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合肥市市直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合办〔2020〕16号)等相关规定,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新购车辆,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一)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1年合肥老年大学编制项目绩效目标5个,预算资金5598.82万元。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总体目标是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总体描述,绩效指标是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绩效指标统一按照三级设置,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两大类,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均属于产出指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属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结合项目实际,明确具体指标和指标值。
(二)机关运行经费。
合肥老年大学系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6.61万元,比2020年增长144.46万元,增长94.95%,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校区投入使用增加物业管理费项目。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合肥老年大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4.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4.9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肥老年大学固定资产总金额916.52万元,较上年增加646.2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50.17万元、通用设备148.62万元、专用设备230.55万元、其他资产387.1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2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2辆。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情况。
2021年合肥老年大学预算安排单项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公益性信息化项目0个,预算资金0万元。
第四部分 2021年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合肥老年大学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项目。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