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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责

发布日期:2012-07-25 09:59 来源:合肥老年大学 阅读: 字体【  

一、热爱老年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对学员尊重、热情、耐心。

三、按照教学大纲制定本专业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每学期开学之前报送教务处。

四、认真备课,批改作业,指导学习,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

五、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缺课;因事请假应提前一周调整补课时间,并及时通报教务处。

六、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善于积累和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七、积极参加本专业的教研组活动,撰写教学论文,向学校和社会推荐学员优秀作品。

八、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交给的有关任务。

九、积极参与编写本专业的教材和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