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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指南的通知

皖教职成〔2018〕12号

发布日期:2018-12-29 09:05 来源:安徽省教育厅 阅读: 字体【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我省老年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7〕46号),省教育厅编制了《安徽省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指导,稳步推行。

安徽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29日



安徽省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指南

 

前言

为推进我省老年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老年教育机构服务能力,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17〕46号),编制《安徽省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的编制旨在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结合安徽省情,以扩大老年教育供给为重点,发挥政府在统筹协调、制定标准、引领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各类社会资源开办老年教育机构,创新发展机制、提升办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科学设置课程、丰富教学内容和形式,让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享有开放共享、公平优质的教育。

本《指南》为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由政府、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公民个人,单独或者联合面向社会举办的主要开展老年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各级各类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老年教育学院、老年学校,统称为老年教育机构。

老年教育机构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公益性。

第一章  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

(一)选址

老年教育机构应结合城乡规划,选址合理,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应根据老年人口分布及发展趋势,合理确定服务半径和服务范围,做到布局合理均衡、规模设置适当。

2.应考虑市政配套等因素,尽量选择在人口相对集中,交通便利,医疗等基础设施良好的地段,方便老年人就近便捷参与学习。

3.校舍周边环境适宜,避开有污染源、噪声源等不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

(二)场地

老年教育机构应有相对独立的固定办学场所,用地及建设规模以办学规模、办班数等实际需求为主要依据,有条件宜设一定规模室外健身活动场所和停车场。

表1  老年教育机构规模指标参考表

办学规模

人次

建筑面积

40个班以上

1200以上

3000平方米以上

20个班以上

600以上

2000平方米以上

10个班以上

300以上

1000平方米以上

(三)教学用房

1.总体要求

应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充分考虑老年教育的学习性、社交性、展示性、地域性、安全性和舒适性的功能要求,做到配置合理化、设施人性化,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标识清晰、功能明确、环境舒适的学习和社交环境。其用房由主要教学用房、其他教育类用房及办公辅助用房组成。

2.主要教学用房

主要教学用房包括普通教室和功能教室,用于开展音乐类(声乐、器乐等)、表演类(舞蹈、模特、戏剧等)、健身类(瑜伽、形体、太极拳、太极剑、棋牌等)、文化类(国画、书法等)、工艺类(手工、陶艺等)、生活技能类(摄影摄像、烹饪、茶道、插花等)、科普类(养生保健等)、计算机类、语言类等教学活动。主要教学用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建筑总面积70%。

表2  老年教育机构部分功能教室设置分类参考表

类别

音乐类

舞蹈类

健身类

文化类

工艺类

生活技能类

科普类

计算机类

语言

功能教室

声乐教室

器乐教室

数码钢琴教室

舞蹈教室

戏剧教室

健身教室

棋牌教室

书画教室

西画教室

手工教室

陶艺教室

摄影摄像教室

烹饪教室

茶道礼仪教室

保健教室

科普教室

计算机教室

语音教室

3.其他教育类用房

其他教育类用房包括社团活动教室、视听欣赏教室、图书阅览室、家教指导教室、展示厅(廊)等,有条件可设小型剧场。

4.办公辅助用房

办公辅助用房主要包括行政教师办公室、会议室、机房、库房、卫生间、监控室等,以及具有接待、报名、咨询、交流等多重功能专门场所。有条件也可设应急用医务室、厨房和餐厅等。

(四)设施设备

老年教育机构建筑基本设施设备包括建筑室内外装修以及供电、供水、空调以及计算机网络控制、视听教学、安全技术防范监控、通信网络、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有线广播等系统。

主要教学用房的内部功能及相应设施设备配置,要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以符合老年人心理和生理特点及老年教育教学实际,确保安全、环保、舒适、便捷。

新建或改扩建教学用房,要注重教室功能的整合、共享,设备配置尽可能可移动、可组合,可充分发挥“一室多用、一室多能”的原则,但要配备开展教学活动所必需的基本设备。

(五)其他要求

1.标识要求

在老年教育机构主要入口有校牌;

在建筑主要出入口设置专门橱窗或宣传栏,用于张贴总课程表、规章制度和通知公告等;

各楼层内用房应有名称标识(包括厕所等),楼梯间内明显位置设有楼层及用房标识。

2.安全要求

老年教育机构在建筑安全、消防、环保以及食品卫生等方面,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基本的安全要求包括:

建筑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一般宜设置为平坡;如设置台级时,台级两侧宜设置扶手,地面宜选用平直、坚固、耐磨、不光滑的材料。

室内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走道两侧应设置扶手;走道宽度适宜;地面宜选用平整、防滑、反光小或无反光的材料。

通道、走廊及出入口等疏散途径须安全通畅,地面有高差处宜设防滑缓坡,五层及以上建筑应设电梯,有条件宜设无障碍电梯,电梯位置应设无障碍标志。

上人屋面、外廊、楼梯、平台、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栏杆,防护栏杆必须安全、牢固,构造应采用不易攀登形式。

男女厕所中至少配置一个无障碍的厕位,其余厕位需在相应位置设安全扶手。地面宜采用防滑、防潮材料,同时应该有可靠的防水、排水和通风设施。

楼梯的数量、宽度、位置和形式应满足使用要求,符合交通疏散、防火规范和无障碍设计的规定,楼梯间应有直接天然采光、通风。

门窗应方便开启、清洁、耐用,有利采光通风,门窗开启后不得影响室内空间的使用和走廊通行的便利与安全,人流大的教室或活动室应设置外开的前后门,门框上部应设采光通风窗。

音乐、舞蹈、多功能活动室等墙面宜采取吸音措施,舞蹈、多功能活动室等内墙的阳角和方柱宜做成圆角,书法、美术、烹饪、生物、陶艺等教室除地面须采用防水、防滑构造做法外,室内应装密闭地漏。

采用的建筑装饰材料须符合环保要求,以符合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需要。

校园内建筑结构、防火、防灾、安防技防设施、远红外报警、实时监控设备、通行安全、环境安全、无障碍设施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老年人建筑和校园安全规定。

3.智能化要求

校园主干网应采用光纤及交换设备,100M 带宽到桌面。

具有课程摄录、点播功能,以满足老年人网上观看教学资源的需求。

学校课程设置介绍、学员注册、教学管理实现网络化。

学校在校园环境建设时,需考虑周界报警及视频监控等系统。

第二章  管理制度

(一)制定章程

老年教育机构应依法订立章程。章程应包括名称、地址;办学宗旨、业务范围;培训内容和形式;党组织建设;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经费来源、财产和财务制度;举办者与老年教育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内容。民办老年教育机构章程须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二)规章制度

老年教育机构应建立并实施管理规章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应符合老年教育教学规律,体现为教学服务,为老年学员服务。主要管理制度应包括:教务教学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会议和档案管理)、财务和经费保障制度、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制度。

1.教务教学管理制度

老年教育机构应设立完善的教务教学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教师、学员课堂管理制度、学习需求调查机制、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评价制度、课程或专业建设制度等,并在实施过程中逐渐完善。

2.行政管理制度

老年教育机构应规范机构人员管理,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有关于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薪资、辞职辞退等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老年教育机构应注重档案管理和会议管理,应形成规范齐全的档案资料。

3.财务和经费保障制度

老年教育机构应建立严格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安排、使用教育经费,财务账目符合规范要求。能按照老年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捐资助学,逐步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共同投入的发展机制。

4.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制度

老年教育机构应完善财产物资管理和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做好老年学员学习期间服务工作。应当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和安全保障应急机制,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重大活动有安全预案,配备必要的专任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校舍、老年学员活动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维护学生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章  教师队伍建设

(一)教师的素质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老年教育事业、敬业负责、师德高尚、谦恭温和;

2.尊重、热爱、关心老年学员,有奉献精神,乐于为老同志服务;

3.具有组织和开展某项活动(专业)教学的能力;

4.具有一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知识,了解老年学习者心理;

5.具有一定信息素养,能够熟练运用多媒体演示等直观教学手段;

6.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灵活机智的应变能力以及善于因材施教的能力。

(二)任课教师职责

1.贯彻“学、乐、为”教学方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按照学校教学计划,提出所教课程的教学目标、授课计划和实施步骤;

3.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原则上不能调课,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课或需要调课,应提前一周与班主任联系;

4.积极协助学校搞好教学研究、教材编写等工作;

5.关心学校建设,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积极探索和掌握老年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经常听取学员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三)班主任职责

1.协助教务部门选聘热爱老年教育,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和教学经验的任课教师;

2.协助教师制定、实施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调查教学效果,及时向任课教师反映学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3.掌握教学动向,及时向教务部门汇报班级教学情况,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4.指导班级民主产生班委会,选好班长。指导、协助班委会搞好班级管理

5.做好班级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主动关心学员学习和身体状况,对连续三次缺课者要及时了解原因,高度重视学员在校期间的安全问题;

6.认真做好学员的考勤工作,维护好课堂秩序。做好课前各项教学准备和课堂教学组织工作,以及课后教学设施和教学卫生的检查工作;

7.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病、事假须向上级请假;

8.做好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教师的管理

1.坚持听课评课制度。校长室、教务处要不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全面了解老师授课与学员学习的情况。听课要有计划、有要求、有考核;听课情况有记录、有总结、有反馈。对优秀教师的课堂教学可组织观摩和优质课讲评。

2.根据教师的岗位要求,制定科学、可行、有效的考核办法,坚持公开、客观、全面的原则,严格日常考核、期中检查及年度全面考核,以考核结果作为教师鼓励和聘用的重要依据。

3.建立专兼职教师业务考核档案,定期进行业务考核。不胜任教学要求的教师应依法予以调整或解聘。

4.建立后备教师人才库,从专业设置和教学发展需要出发,建立各专业后备教师队伍,并对有任教意向的教师进行登记备案,保证教学期间教师的稳定性。

5.老年教育机构聘任外籍人员任教(或任职),须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学员管理

老年教育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学员管理制度,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老年教育和学员管理的重要内容,设计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编印相关宣传材料,加强党建和学员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学员中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长者风范教育。学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学员守则、考勤制度、课程考评办法、表彰奖励措施、休退学管理办法等。

(一)学员守则

学员应做到: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师重教、团结同学、友爱互助、文明礼貌、爱护公物;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上课时间,认真听课,严肃课堂纪律;对教学工作有意见应在课后向老师、班主任或教学主任反映,不得干扰正常教学秩序,不得有过激言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维护学校声誉和班级荣誉,关注学校网站和微信平台,不发表不文明言论;倡导长者风范,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弘扬正能量。

(二)考勤制度

学员课堂出勤情况和参加学校各类活动的情况应如实记录。不得无故旷课,因病因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班主任应主动联系学员,关注学员的安全。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停课,并逐一通知到每位学员。

(三)课程考评

学员须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考评环节。课程考评方式应灵活多样,适合老年人心理特点,如实践技能测试、创作作品、表演等。学校应为学员组织安排丰富多彩的展示活动,学员参加各类比赛、展览或汇演所获得的奖项,学校要留存获奖证书复印件、建立学员档案,为学员进行学习成果综合认证。

(四)表彰奖励措施

学校可根据学员在校期间的出勤率、课程考评成绩和参加活动情况,评选优秀学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优秀学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做到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以身作则、团结同学、服务班级。

(五)休退学管理

学员报名注册后,因家庭、身体等原因需要休退学,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应建立休退学管理办法,说明工作流程、时间限制和学费退费情况。

学员如出现以下情形,学校可作出开除学籍处理:违法乱纪,受到行政和法律制裁;有任何形式的分裂党、分裂国家的言论和行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恶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参与封建迷信、非法传销、集资等活动,在校园内进行推销,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在学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辱骂教师、学员和工作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以学校、班级的名义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报名注册的行为。

第五章  专业和课程

(一)专业设置

老年教育机构的专业设置应遵循适应性与引导性相结合、拓展性与层次性相结合、个性化与共性化相结合的原则,在全面关注并掌握学习者学习需求的基础上,划分专业,制定专业目录,积极开设以公民素养、书画雕刻、文化体育、文史艺术、生活休闲、养生保健、投资理财、家庭教育、技能学习、社区治理、安徽特色为主的相关专业,同时鼓励支持各老年教育机构根据各地需要和条件开设特色专业。

(二)课程体系

以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和学习需求为基础,构建政治类、国学类、语言类、文学类、史学类、哲学类、法学类、应用经济学类、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和影视类、美术类、医学类、农学类、信息技术类、生活艺术类、卫生保健类、地域文化类课程,每类可增设若干相关选修课程,促进专业组合课程之间的紧密衔接,并根据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由低到高划分学科内每门课程的层级。

第六章  教学文件

(一)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根据培养目标制定的指导教学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是学校组织和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教学计划要体现计划的指导思想以及对课程和教学形式的安排,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学员将要达到的基本素质,包括教育目的、培养方向、具体要求等。

2.课程结构。课程结构是专业设置的各类课程相互间的分工和配合。

3.主要教学活动。计划中除需要课堂讲授的课程外,还应列出其他形式活动,如讲座、研讨、参观、展演以及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

4.时间安排和学时分配。时间安排是指各课程教学和活动安排的先后时序。课程教学和活动安排要符合老年人的认知规律和知识间的逻辑联系,符合先修后续关系,注意课程难易的协调,课程和活动的协调,学习理论、培养能力和陶冶情操的协调等。学时分配是规定每门课程和每种教学活动所使用的教学时数,一般以每周学时数、每学期学时数和总学时数、学分数体现出来。

(二)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是以系统连贯的形式,按章节、条目、基本论点和进程叙述该课程主要内容的教学指导文件。它根据教学计划,规定每个学生必须掌握的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操作能力,同时也明确了教学进程、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

教学大纲的编制,要依据专业的总体要求和知识体系,符合老年学员的身心发展规律。

(三)教材

教材是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系统地阐述某门课程教学内容的专用书籍。它是课程教学的主要依据,是学员获得知识的重要来源。教材分为两大类:一是基本教材,二是辅助教材。基本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的教科书、自编自用的教材或讲义、讲授提纲。辅助教材包括学习指导书、习题集、课外读物等。

第七章  教学活动

(一)适合老年人特点和需要的教育教学活动

1.教学原则

老年教育教学要遵循简捷性原则、图像化原则、适用性原则、吸引性原则、休闲性原则、鼓励性原则、量力性原则、充实性原则、公益性原则、示范性原则开展教学活动。

2.教学过程和环节

老年教育教学过程应包含以下环节:引导激发学习动机——感知教学材料——理解教学材料——巩固知识经验——运用知识经验——教学效果测评。

3.教学组织形式

老年教育机构应针对课程特点积极开展远程老年教学、线下实体教学、社会实践教学、游学、成果汇报、活动展演等形式多样的教学活动,根据老年人学习特征,教学周期一般为16次/每学期,每次课2—2.5个课时。

4.教学方法

老年教育教学应针对不同的主导因素,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进行教学。以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法有:讲授接纳法、示范习练法、演练指导法、展示交流法、实地参观法、互动式教学法、多媒体辅助教学法;以学生为主导的教学方法有:班级合并教学法、因材施教法、互帮互学法、鼓励教学法、自主教学法、课余配合法。

(二)面向社区老年居民的社会文化生活教育活动

老年教育机构应积极联系社区,合作创办社区老年学校,充分利用社区优势,整合社区教育资源,积极谋求物力资源共享、人力资源共用、信息资源共通,丰富社区老年教育内容,培养优质学习项目,主动适应社区老年人实际需要,广泛开展科学健康知识、科普知识、文艺娱乐等教育活动。

(三)教科研活动

在教研活动方面,老年教育机构应制定规范的教学计划,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听课、评课教研活动,注重教师自评与教学建议的收集整理,形成完整的教研资料。

在科研活动方面,老年教育机构应制定全面的科研计划,经常组织举办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调查研究、参观学习等科研活动;支持鼓励全体教师开展老年教育相关的科学研究。